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办公室 韩骏
根据全国教师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的建议,教育部师范司及“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办公室经认真研究,决定在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中全面实施过程性评价,以准确反映各地培训动态,保证全国的培训质量,保证一线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经过培训确实得到提高。参加培训的教师过程性评价合格,才有资格参加全国统一的教育技术水平考试。
开展过程性评价是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是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形成和提高的重要条件,体现了本次培训重视教学过程,强调广大教师的参与和体验,关注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特别是动手能力的形成与提高,使学员的应用能力和创造性得以体现。
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辅相成,是本次培训点的特点之一。
项目办公室组织开发、免费供各地使用的《质量监测与过程性评价系统》具有下列特点:1、网络实施。系统可以在局域网中运行,各培训点需将系统下载到本地服务器。2、账户分级授权。系统要求用户以真实姓名登录,用户分超级管理员、高级管理员、培训点管理员、教师和学员四种,下级用户只有得到上级用户的授权才能进入系统。3、数据集中管理。评价数据由教师和学员产生,管理员只能查看不能进行修改。原始信息和评价数据最终汇总到项目办,由项目办与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实施单位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数据交换。
系统由质量监测和过程性评价两个子系统组成。质量监测子系统记录学员培训前的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程度、学员对培训点和培训主讲教师的主观评价以及培训后的收获。过程性评价子系统记录教师对每位学员、每个学习小组的评价分数、学员对小组内同伴及班内同伴的评价分数,经后台加权运算,教师和管理员可以即时查看每个学员的当前分数。
过程性评价的指标体系与计算公式是系统软件开发的重点和难点,必须结合各地培训的实际情况,能适用于多种培训模式,同时不给教师和学员增加太多的额外工作量。经多次咨询专家,并经专家委员会审定,最终确定的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如下表,分数计算采用了与最高分和小组平均分进行比较的相对分数,公式为:学员过程性评价的最后得分={[A×25%+B×25%+C×25%+D×25%] -D4+D5}×A1[0,1]。公式中:A=A1×30%+∑(A2×30%+A3×40%)/次数,B={∑组内同学打分/[(B1最高分5分+B2最高分5分)×(组内同学数-1)] ×100/(组内各同学平均分)}×教师对小组的打分,C={∑组内同学打分/[(C1最高分5分+C2最高分5分)×(组内同学数-1)] ×100/(组内各同学平均分)}×教师对小组的打分,D=D1+D2+D3。其中,A1由系统记录学员的登录情况自动生成,若为零分则总分为零;各阶段都实行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的溢出控制。为了提高评价数据的真实性,让学员认真进行评价,系统对某些指标下的最高分和最低分比例做出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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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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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学习态度 |
A1 |
出勤情况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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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课堂表现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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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完成任务情况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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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教学设计能力
(阶段成果) |
B1 |
完整性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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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
规范性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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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合作学习情况 |
C1 |
个人贡献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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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
沟通情况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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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最后作品展示 |
D1 |
作品完整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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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
创新性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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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
可实施性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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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 |
科学性错误减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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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 |
积极参与评价加分 |
5分 |